神经退行性疾病纳米医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3年度)
一、总 则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共赢”的原则,为促进学术交流,培养高水平生物医药科技人才,围绕神经退行性疾病纳米医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研究规划,聚焦人工智能(AI)药物与靶点筛选、纳米药物的设计和精准制备、药用新材料与纳米药物传递系统、纳米药物神经药理与神经生理等方向开展研究,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开展高水平的研究,支持交叉学科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实验室面向湖北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发布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本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重点项目1项,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5项,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期限均为2年。欢迎国内外科研工作者根据申请指南提出申请。
二、资助范围
根据神经退行性疾病纳米医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2023年度实验室的开放基金申请资助范围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纳米药物合成
2、药物化学
3、人工智能药物与靶点筛选
4、药用新材料与纳米药物传递系统
5、纳米药物神经药理与神经生理
6、天然药物的提取和检测
7、其它相关研究内容
三、项目申请
1.凡具备课题研究工作能力和条件,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校外科技人员,均可直接申请开放基金项目。为方便基金使用,课题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神经退行性疾病纳米医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成员。
2.为了鼓励取得更多的高水平合作研究成果,项目结题时要求至少一篇和本实验室合作发表的论文或联合申请专利1项。
3.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基金主要用于实验材料费、测试费、版面费以及部分差旅费。资助经费要求立项当年用完。
4.申请书可在重点实验室网站(www.eads.top),附件下载。申请者须提交项目电子版申请书进行评审。项目获批后需将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的纸质稿一式三份寄交本实验室办公人员。
5.本实验室自即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四、项目审批
实验室办公人员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然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评。
五、项目管理
1.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签订项目合同,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报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2.研究者应在课题进行中期向实验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结题总结、研究成果。
3.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神经退行性疾病纳米医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HBKLNN-2023-x”(实验室英文: (Hubei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Neurodegeneration Nanomedicine)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本实验室排第一或第二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实验室开放基金研究成果。
4.在规定的课题年限内,研究者若要变动项目研究计划、研究队伍、经费使用及项目依托单位等重要事项,申请人须提前向实验室提出变更申请,经实验室主任核准后方可变更。
5.开放基金经费一般仅限于在本实验室内使用。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中断该经费的使用或者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6.研究者的研究开销及报销费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本实验室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不合格,不予报销。
联系人:高冠斌、贾真真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34号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化生楼
邮编: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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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738681328
神经退行性疾病纳米医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3年8月8日